正在載入標案詳情…
目前狀態為財物處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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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date": 20260430,
"filename": "FAR-1-70021718"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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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type": "財物出租公告",
"title": "臺北市中正區福和段二小段608地號部分土地公開招租案"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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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job_number": "11530008V28",
"unit_id": "3.79.27"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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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type": "財物出租公告",
"url": "https://web.pcc.gov.tw/prkms/tender/common/noticeDate/redirectPublic?ds=20260430&fn=FAR-1-70021718.xml",
"標案內容:標案案號": "11530008V28",
"標案內容:標案名稱": "",
"標案內容:刊登公報": "1",
"標案內容:機關名稱": "臺北自來水事業處",
"標案內容:財物名稱": "臺北市中正區福和段二小段608地號部分土地公開招租案",
"標案內容:公告次數": "2",
"標案內容:機關地址": "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",
"標案內容:聯絡人": "張恩慈",
"標案內容:聯絡電話": "(02)87335797",
"標案內容:電子郵件信箱": "katech1202@water.gov.taipei",
"標案內容:底價金額": "2,299元",
"標案內容:截標時間": "115/05/11 17:00",
"標案內容:開標時間": "115/05/12 11:00",
"標案內容:開標地點": "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(本處群策樓2樓第1開標室)",
"標案內容:投標資格摘要": "應具有下列資格任一項: (一)中華民國年滿18歲且具完全行為能力 之自然人。 (二)經主管機關登記核可之公司、行號。 (三)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。 (四)政府機關、事業機構。 (五)學校。 (六)外國廠商(指未取得我國國籍之自然人 或非依我國法律設立登記之法人、機構或團體,或在我國境內設立之外國分支機構)。本案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參與。",
"標案內容: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": "一、本案採專人洽購或郵寄購買方式領取招標文件。 二、請至本機關客服中心(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)。",
"標案內容: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": "專人洽購圖說費新臺幣110元或郵寄購買圖說費為115元(不含劃撥手續費),郵寄請註明購買標單案號及名稱,將郵局劃撥收據正本及回郵72元並附大信封,以限時掛號寄至領標處所(劃撥帳號: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郵政儲金第19442280號、戶 名:臺北自來水事業處),敬請自行衡量遞送投標文件之時效,逾截止收件期限本機關概不負責。",
"標案內容:收受投標文件地點": "本機關客服中心(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)",
"標案內容:保證金額度": "押標金:新臺幣8,000元整。(受款人請書明「臺北自來水事業處」)。",
"標案內容:出租標的所在地": "臺北市中正區福和段二小段608地號部分土地",
"標案內容:現場查看時間": "現場勘查或疑義請洽盧彥妤(電話:02-83695092)",
"標案內容:附加說明": "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 本次(第2次)招標重要訊息說明如下: 本案第1次公告「流標」,茲調降底價,並以第1次公告底價之90%為底價金額。 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 一、底價為每月租金不含營業稅。 二、每月租金預算金額:新臺幣2,554元(不含營業稅)。 三、本案營業稅另計,為租金5%。 四、本案訂底價,並公告底價。 五、聯 絡 人:現場勘查或疑義請洽盧彥妤(電話:02-83695092);招標單位張恩慈,(電話:02-87335797、傳真:02-87335794)。 六、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,115年5月4日前,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,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,將於115年5月6日前,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。 七、本契約所定土地之土地使用分區第三種住宅區,得標人應依都市計畫相關法規及其他有關法令規定使用之。 八、租賃期間:本契約期間,自本契約所定土地點交完成日(依雙方會同點交紀錄所載日期為準)起算3年。契約期間屆滿,應於期間屆滿前3個月以書面向本處申請,續約以1次為限,續約期間為2年,經本處同意後另定書面租賃契約,詳如租賃契約。 九、決標方式:公開招租,採核定底價以上最高標價單價決標。 十、投標封套,應購用本處所提供;未依規定使用者為無效標。 十一、本案第1次公開招租,合格投標家數在1家以上時,即開標審標。 十二、租金應按期(以每12個月為1期)繳納,除第1期租金及營業稅至遲應於本契約所定土地點交完成日前繳納外,其餘各期應依契約規定自行將租金繳入本處每期通知之特定帳號。餘詳租賃契約及招租補充說明。 十三、押金:得標人應於土地點交完成日前,繳清相當於2個月租金金額之押金予本處。 十四、特殊規定:詳本案補充說明及租賃契約。 十五、契約文件影印及裝訂所需費用由得標人負擔。 十六、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,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,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。 十七、疑義、異議受理窗口:臺北自來水事業處,電話:02-87335797、傳真:02-87335794、地址: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。 十八、本案預定決標日同開標日。"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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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unit_name": "臺北自來水事業處"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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